2025年2月21日,威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原證券簡稱:*ST威創、威創股份,原證券代碼:002308)發布《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的公告》。
曾代理投資者告贏100餘家上市公司並獲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(證號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根據最新處罰預告,*ST威創等涉嫌證券虛假陳述,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。
廣東證監局查明,根據聽證情況,威創股份、劉鈞、陸克平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主要事實如下:一、陸克平未告知威創股份實際控製人變更情況,威創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情況,威創股份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;二、劉鈞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協議收購事項報告義務,陸克平未告知威創股份控製公司情況發生較大變化,威創股份未按規定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;三、威創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;四、威創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公司與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,威創股份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。廣東證監局擬決定:對威創股份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並處以800萬元罰款;對相關責任人員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並各處以罰款;對部分責任人員給予年限不等市場禁入措施。
此外,關於威創股份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、2024年半年度報告的行為,根據聽證情況,廣東證監局另案作出處罰事先告知書。
值得關注的是,2024年9月18日晚,威創股份曾首次發布《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的公告》。
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,上市公司、實控人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,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,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、傭金和印花稅損失。
“我們正在分批代理股民起訴。”厲健律師表示,根據司法解釋,暫定:在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間買入*ST威創股票,並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盤還持有該股票的受損股民可索賠。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。
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、股票對賬單(2023年6月1日至今)、聯係方式等。
(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,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。厲健律師,係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、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,2009年榮獲“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”稱號。2003年至今,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告贏100餘家上市公司並獲賠,成效顯著。其中,投資者訴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“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”,投資者訴祥源文化、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資者訴虛假陳述案係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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